2月2日,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兴瑞电子”)发布回购股份进展公告,披露截至2026年1月31日的股份回购情况。公告显示,公司已累计回购264万股,占总股本0.89%,总金额达5991.26万元,已接近回购方案中6000万元的资金下限。
回购方案背景
回溯公告,宁波兴瑞电子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4月28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股份回购方案。根据方案,公司拟使用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A股股份,用于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法律法规允许的激励类型。回购资金总额区间为不低于6000万元(含)、不超过12000万元(含),实施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回购进展详情
截至2026年1月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股份26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29777.87万股的0.89%。
- 项目
- 具体数据
- 回购股份数量264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0.89%
- 回购总金额(不含交易费用)5991.26万元
- 回购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从回购金额来看,5991.26万元已非常接近6000万元的回购下限,意味着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已完成最低资金额度的大部分。
回购价格上限两度调整
公告同时披露,因公司实施权益分派,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已两度调整。初始方案中,回购价格上限为31元/股;2025年5月29日起,因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价格上限调整为不超过30.70元/股;2025年9月30日起,因实施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价格上限进一步调整为不超过30.60元/股。
合规性与后续计划
公司表示,本次回购的时间、数量、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委托时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具体来看,公司未在重大事项决策及披露期间、无涨跌幅限制交易日等禁止时段进行回购,且委托价格未触及当日涨幅限制价格。
对于后续安排,宁波兴瑞电子称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方案,并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投资者需注意相关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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