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秦都市报-三秦网讯(记者 张晴悦)在朋友圈公开发布广告销售“上头电子烟”,收到毒资后通过同城跑腿、同城快递等方式,将“上头电子烟”发送给买家。9月1日记者获悉,西安市公安局莲湖分局红庙坡派出所成功抓获涉嫌制贩毒品的3名犯罪嫌疑人,并查获制造材料及含有合成大麻的电子烟,也就是所谓的“上头电子烟”。
7月8日晚上11时许,红庙坡派出所民警在辖区开展设卡盘查行动,在对过往的行人进行例行检查时,细心的民警发现有6人(3名男性、3名女性)满身酒气,随即对他们进行身份信息核查,发现其中一名女孩朱某年仅14岁。为了进一步核查,民警将6人全部带回所里作进一步调查。
刚到派出所没有多久,朱某的异常行为引起了民警的注意,她一会摇头晃脑的在审讯室胡言乱语,一会又情绪特别激动地哭闹不止。民警随即对其进行了尿检,但尿检结果呈吗啡阴性。民警推测会不会是因为喝酒的缘故,但朱某的同伴告诉民警,朱某并没有喝酒。一时间,民警也有些困惑。
直至7月9日凌晨2时许,朱某的情绪渐渐平缓了许多,意识也逐渐恢复正常,当民警询问刚刚她的异常举动时,朱某却完全不记得。但细心的民警在与朱某交谈中发现了一处疑点:朱某在7月8日晚上10时许,抽了一口同乡女孩林某递给她的电子烟。
民警连夜对在酒吧做推酒工作的林某进行了调查,在审讯中,林某告诉民警,她身上的电子烟是同样在酒吧做推销工作的张某和韩某给她的,她并不知道该电子烟里面有合成大麻素。由于二人经常出入娱乐场所,民警通过大量的走访调查,很快掌握了二人的犯罪证据和活动轨迹,并在不同酒吧将张某(2004年出生)和韩某(2003年出生)成功抓获,现场缴获大麻电子烟18个,其中不包括当晚被他们卖出去的8个大麻电子烟。
经过突击审理,嫌疑人张某和韩某承认了其吸食并贩卖“上头烟”的犯罪行为,起初他们通过网络从嫌疑人“老鬼”处购买“上头烟”用于个人吸食,在这一过程中两人发现,身边许多人有购买“上头电子烟”的需求,于是他们便开始从“老鬼”那里采购更多的“上头电子烟”,一部分用于自己吸食,一部分向身边人进行兜售,并从中赚差价。
根据二人提供的线索,经过前期侦查,民警很快将“老鬼”卢某(2001年出生)抓获,并在其住处缴获大麻电子烟5个。据卢某交代,他将含有合成大麻素的烟油配制好后,装入电子烟弹,然后卖给他人。
目前,3名嫌疑人已被警方刑事拘留,案件仍在进一步深挖当中。
警惕!“上头电子烟”是新型毒品
电子烟是一种模仿卷烟的电子产品,与卷烟有着一样的外观、烟雾、味道和感觉,从原理上,电子烟是一种以可充电锂聚合物电池供电驱动雾化器,通过加热油舱中的烟油,将尼古丁等变成蒸汽后,让吸烟者吸食。与传统香烟相比,电子烟只加热不燃烧,烟油中同样含有尼古丁但不含焦油、一氧化碳等物质。随着时间的推移,电子烟拥有了更加多样的外型和新奇的口味,不再是单纯的卷烟替代品,不少年轻人追求新潮,纷纷购入电子烟。
但不法分子为对大麻类毒品进行伪装,利用电子烟的合法外观,向电子烟的烟弹、烟油中添加四氢大麻酚或合成大麻素类新精神活性物质等成分,制成新型毒品“大麻电子烟”或“上头电子烟”。“上头电子烟”因外表酷似普通电子烟而对青少年具有强烈的欺骗性,往往一群人聚在一起以猎奇为由就开始吸食。“上头电子烟”目前已成为新精神活性物质中涵盖物质种类最多、滥用最为严重的一类。
“上头电子烟”即新一代毒品合成大麻素,属于新型毒品。这种电子烟长约30厘米,外形为无色、黄色至褐色,常出现在酒吧、KTV等娱乐场所,因外表酷似普通电子烟而具有极强的迷惑性。
5月11日,国家禁毒委、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公告,决定正式整类列管合成大麻素类新精神活性物质。自7月1日起施行。
据红庙坡派出所刑侦副所长李彦飞介绍,这种电子烟添加了合成大麻素类物质,比传统大麻有更强的致幻效果和成瘾性,且价格低廉、隐蔽性强、不易检测,常被吸毒者用作传统毒品的替代品。长时间吸食会造成致幻、自残或者造成精神不正常。过量吸食会出现休克、窒息甚至猝死等情况。
“在一些娱乐场所里,如果有人主动和你说这个香烟抽了很舒服,感觉像飞一样,当这类词语出现的时候就要重视了,很可能你吸的就不是普通的电子烟,这种电子烟很可能是毒品。”李彦飞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