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7日,蕉城区烟草专卖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保护法》对辖区内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违法行为开出罚单,这是宁德首张“电子烟”罚单。
近日,蕉城区烟草专卖局接群众举报称,辖区内某商户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蕉城区烟草专卖局联合公安、市管部门成立执法小组,第一时间前往涉事商户进行调查,获取了该商户经营者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的有关证据,并依法予以立案处理。当事人对违法事实供认不讳,认识到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的社会危害性,表示会引以为戒,做到守法经营,且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当日缴纳罚款。
下一阶段,蕉城区烟草专卖局将联合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电子烟商户的监管,切实履行烟草部门的社会责任,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闽东日报 曾凡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