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4月2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王永珍) 据省财政厅消息,随着省财政厅非税票据系统与国库集中支付系统、法院诉讼费系统对接,诉讼当事人已可通过手机、电脑等实现诉讼费在线预收、结算、退付、开票和查验。日前,福州市鼓楼区法院成功完成首笔诉讼费电子收缴退付开票业务,标志着我省诉讼费收缴退付开票在全国率先实现全程电子化。
针对诉讼过程中诉讼费缴纳退付量较大、手续繁杂、费时费力的情况,省财政厅打破部门分割、系统孤岛的现象,在率先实施跨省交通罚款电子票据改革、率先实现医保报销全程网办、率先接入全国财政电子票据查验平台的基础上,打通了财政非税票据系统与国库集中支付系统、法院诉讼费系统的数据通道,实现诉讼费全流程网上办理,极大方便了群众。
在收缴方面,诉讼费缴费从单一的现金收缴,覆盖到支付宝、微信、扫码缴费,以及代收银行网点、手机银行、网上银行等,实现跨银行、跨地区办理。
在退付方面,只需在诉讼费系统发起退费结算,数据即可在法院诉讼费系统、财政非税票据系统和国库集中支付系统中自动推送,工作人员全程网上审核,后由银行自动将退费款项汇入当事人账户。
在获取票据方面,非税系统可自动生成电子票据,包括预收、退付票据,并在线送达当事人。当事人可通过“福建财政”微信公众号和“福建省财政电子票据查验公共服务平台”进行电子票据查验、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