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由齐齐哈尔市鹤城公证处出具的与传统纸质公证书具有同等效力的电子公证书被不动产登记部门采用,标志着全国首例不动产登记申请延伸公证机构办理在我省诞生,对扩大电子证照应用领域具有重要意义。
作为全国第一份应用不动产登记电子公证书,其应用载体在流通性、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易查验、防篡改等方面有着先天的优势。公证办结后,通过业务平台推送送达信息并附加电子公证书查询链接,不动产登记系统智能获取,办理人只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手机短信即可办理不动产登记事项。电子公证书的应用有效避免了群众往返跑,解决了反复提交纸质材料的顽疾,减少了社会成本、资源浪费及群众负担,对扩大电子证照应用领域具有重要意义。
这一创新应用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对促进“减证便民”, 实现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跨级联办、就近易办、异地可办、掌上即办””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不动产登记+公证”业务联办模式启动后,市民在办理继承公证事项时可以同步申请不动产登记,公证机构通过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将电子公证书及申请材料推送至不动产登记业务系统,在公证处即可“一站式”完成公证办理及不动产登记预受理、缴费、领证全过程,真正实现跨领域一件事一次办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