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闻网1月28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欧阳进权 通讯员 王晓霞)27日,位于马尾区的飞毛腿(福建)电子有限公司与员工王元签订了福州市首份电子劳动合同。
电子合同颠覆了传统劳动合同签署流程,用电子印章替代实体印章,职工通过手机可完成合同签订,实现“零跑腿”。
“作为一家大型企业,大量劳动合同需要定期归档整理,调取、查询不便,而且纸质合同到期后不能自动提醒,不方便管理。电子劳动合同既方便快捷、环保节约,又便于保存和管理。”飞毛腿公司有关负责人说。
“电子劳动合同具有不见面的特点,能够满足企业稳岗就业需求,是劳动用工发展的一大趋势。推广电子劳动合同不仅能提高劳动合同签订效率、规避纸质劳动合同带来的不利因素,也大大降低了企业人力、物力和财力成本。下一步,马尾区将总结试点企业经验,全面推广电子劳动合同。”马尾区人社局负责人说。
据了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去年表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采用电子形式订立书面劳动合同。采用电子形式订立劳动合同,应当使用符合电子签名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可视为书面形式的数据电文和可靠的电子签名。用人单位应保证电子劳动合同的生成、传递、储存等满足电子签名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确保其完整、准确、不被篡改。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和上述要求的电子劳动合同一经订立即具有法律效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电子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