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12月11日讯(通讯员 桂紫萍)12月3日,三明清流县人民法院执行局使用电子封条查封田源乡的一处涉案房产,这是该院首次使用电子封条,也是三明市首家法院使用“电子封条”查处涉案房产。
2007年起,以黄水某为纠集者,黄火某、黄富某为成员的恶势力组织,长期在清流县田源乡为非作恶,欺压百姓,造成较恶劣的影响。今年6月,三人均已获刑,而被执行人黄水某与黄火某尚有12万余元违法所得未执行到位,该院刑庭依法移送执行。
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到达清流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服务大厅对被执行人黄水某、黄火某名下林权进行查询,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拥有林权50余亩,执行人员立即予以查封限制其过户和转让。抵达田源乡自然资源所后,执行人员经查询发现,被执行人名下与他人共有农村宅基地房产一栋,执行法官立即向该所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限制被执行人将房产过户和转让。
到达被执行人家中后,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了解情况,并进行释法析理,督促被执行人积极履行义务。在被执行人表示无力履行后,执行法官向其宣读搜查决定书,对被执行人的房产进行搜查。搜查结束,执行法官在保证被执行人正常生活需要情况下,使用电子封条对其中一个房间进行查封,并向被执行人展示电子封条的相关信息,督促其尽早履行义务。
据悉,传统纸质封条不仅容易脱落,还易被人为撕毁,造成查封效果不理想。而“电子封条”可对被执行人房产实行24小时不间断监控和取证。当有人试图破坏封条时,设备会立即播放法院的警告语音,并拍下破坏者的照片及时回传至执行法官手机上,提高法院执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