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安全带即是生命带
当车辆在发生碰撞过程中
能够有效保护驾乘人员
最大程度地减轻事故带来的人身伤害
可是生活中
有许多人开车、乘车嫌麻烦
或觉得勒着不舒服
总是不系安全带
这不仅是十分危险的事情
还是一种违法行为
针对驾乘车辆不系安全带违法行为
海口公安交警部门
已在全市146处路口设置电子警察
抓拍驾驶人不系安全带违法行为
据统计
自今年1月1日至7月19日
共抓拍
16965名不按规定系安全带的驾驶人
当你行车不系安全带的那一瞬间
咔嚓,恭喜你
你已入围“最上镜”司机
接下来的剧情发展,请自行脑补……
据介绍,对于驾车时不按规定系安全带的违法行为,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海南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64条第1款第5项的规定,在城市快速路或高速公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处以罚款50元的处罚,记2分;对于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将被处以50元罚款的处罚。
此外,当机动车在行驶时,乘坐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条、《海南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62条第1项,将处以罚款50元的处罚。
海口公安交警提醒广大机动车驾乘人员,在行车过程中,应自觉系好安全带。儿童乘车时,需在车辆后座放置儿童安全座椅后再系好安全带,确保驾乘人员出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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