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加载中... 为进一步推动我区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优化电子商务发展环境,加快信息化在经济社会中的应用,引导企业降低成本、优化资源、提升综合竞争实力,进一步推动我区产业转型升级,提升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率,日前,我区出台《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意见》。 《意见》从十个方面提出具体扶持政策,力争2015年全区电子商务年交易额达到10亿元,2018年突破50亿元。网络零售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超过15%以上,规模以上企业电子商务应用率80%以上,培育电子商务应用示范企业5家以上,培育电子商务配套服务示范企业2家以上,引进一批电子商务人才,培训电子商务人员500人次以上,初步形成产业政策健全清晰,网络、信用、物流、宣传推广等配套体系基本健全,公共服务平台基本完备,努力创建福建省电子商务示范区。 一、支持创建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对我区电子商务发展有重大影响的项目,由区商务局、经贸局、发改局、科技局等部门提请区政府按个案专门研究,实行“一事一议”政策。 二、设立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从2015年起至2018年,每年从区财政统筹安排500万元资金,重点支持电子商务企业集聚发展、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电子商务应用、电子商务示范工程建设、电子商务配套服务业建设等。 三、鼓励生产、商贸、旅游企业发展网络销售。鼓励商贸企业以自主品牌为支撑,根据自身发展特点设立电子商务企业,对其剥离独立的电子商务法人企业并运行一年以上,且网上年销售额突破1000万元、2000万元、5000万元以上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6万元、10万元、15万元。支持推动传统百货、连锁超市、大中型批发市场等商贸流通企业,开展“线上市场”与“线下市场”良性互动的网络零售业务,对年网络销售额突破500万元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鼓励具有外贸业务的企业运用跨境电子商务巩固并拓展海外市场。 四、扶持垂直类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建设。对在我区投资建设的独立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优先推荐其申报各级各类项目,并对网上年销售额首次超过2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的,分别一次性给予5万元、10万元、20万元的奖励。 五、扶持小微电子商务企业发展。对在我区注册的电子商务独立法人企业,建设独立电子商务应用平台或通过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开展电子商务活动且纳入限上商贸企业的,运行一年以上,年纳税首次突破5万元,连续三年按其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及企业所得税(以下简称“三税”)区级留成部分,分档给予奖励:第一年按区级留成部分全额给予奖励,后二年按企业缴纳“三税”新增区级留成部分全额给予奖励,第四、五年按新增区留成部分的50%给予奖励,累计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30万元。本奖励措施不与上述第三条、第四条重复享受。 六、扶持电子商务服务机构发展。对在我区注册的电子商务服务机构,累计服务我区企业达100家(主要提供信息咨询、软件开发、工业设计、团队培训、代运营服务)的,经认定后,一次性给予3万元的奖励,并优先推荐其申报各级各类项目。支持与电子商务配套的快递仓储物流公司或第三方仓储物流企业新建或改造提升物流项目;支持知名物流企业来我区投资建设专业电子商务仓储中心。经认定的,按其经营投产后前三年缴纳的“三税”区级留成部分,分档给予奖励:第一年按区级留成部分全额给予奖励,后二年按企业缴纳“三税”新增区级留成部分全额给予奖励。 七、鼓励创新电子商务金融服务模式。鼓励金融机构扩大电子商务企业贷款抵(质)押品范围,引导电子商务企业运用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金融机构创建的电子商务金融服务平台开展融资贷款,支持和推动金融机构创新开展“电商互助贷”等各类针对电商企业的服务业务,对符合条件的电子商务企业,永鑫担保公司给予贷款担保。 八、加强电子商务人才队伍建设。支持外地专业培训机构到我区进行长期培训服务,支持我区电子商务企业骨干到淘宝大学等培训机构学习。每年安排10万元经费专项用于电子商务行业培训,每年由计划培训商务应用技术人才200人,培养农村电子商务创业人员200人;鼓励大学毕业生利用电子商务平台创业,每年择优扶持20名大学毕业生电子商务创业创新带头人,分别给予10万元免息创业基金扶持,并优先推荐申请YBC青年创业扶持项目;鼓励企业引进电子商务高端人才,将电商企业紧缺急需人才优先纳入人才引进指导目录进行上报。每年评选5家区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和5名电子商务领军人才,经认定的企业和人才,分别一次性给予1万元、2000元的奖励,并优先推荐参评上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和电子商务领军人才。 九、加快互联网孵化器、电子商务产业园建设。规划建设一批规范、健康、可持续发展的互联网孵化器、电子商务园区、专业楼宇和专业村镇等基地,鼓励和吸引电子商务企业到产业园区集聚发展,对经区政府审定入驻电子商务创业园的企业前三年办公场所免收租金,仓储场所租金补贴3元/平方米;同时优先支持产业园区内符合条件的电子商务企业向上级申报项目支持。对电子商务专业村镇,电子商务企业达5家以上,且网络年销售额1000万元以上的,给予村镇管理机构一次性补助5万元。 十、发挥电子商务协会引领作用。引导较有规模的电子商务企业发起成立区电子商务协会,建立健全协会工作机制,提高服务水平,维护会员合法权益。鼓励和支持电子商务协会自身建设,支持协会组织会员企业抱团参加省内外或第三方平台专业性展会活动,支持协会组织开展电子商务创业大赛、应用宣传、培训交流、主题沙龙等活动。发挥协会会员企业客户资源优势,不断扩大永定土楼的品牌影响力。支持引进外地专业数据分析机构对我区电子商务产业现状进行分析,为产业发展、政府决策提供数据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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