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日,教育部发布通报称,西南大学、电子科技大学发生的2019年研考自命题等事件,影响恶劣,后果严重,暴露出相关高校对考试招生工作重视程度不够,组织领导不力,制度执行不严,监督管理松懈。经教育部研究决定,给予西南大学校长张卫国行政警告处分,副校长靳玉乐行政记过处分,副校长崔延强行政记过处分;给予电子科技大学校长曾勇行政警告处分,副校长胡皓全行政记过处分。
通报原文
教育部关于对西南大学、电子科技大学2019年研考自命题事件有关校级领导干部问责的通报
西南大学、电子科技大学2019年研考自命题等事件发生后,教育部高度重视,第一时间责成相关地方和高校依法依规迅速调查,妥善处置,严肃问责。此前,西南大学、电子科技大学已对有关命题教师、涉事人员、学院负责同志、研究生院负责同志做出严肃处理并向社会进行了公告,有关地方主管部门已对相关地方高校启动了调查问责程序。
上述事件影响恶劣,后果严重,暴露出相关高校对考试招生工作重视程度不够,组织领导不力,制度执行不严,监督管理松懈。为严肃纪律,依据干部管理权限,经教育部研究决定,给予西南大学校长张卫国行政警告处分,副校长靳玉乐行政记过处分,副校长崔延强行政记过处分;给予电子科技大学校长曾勇行政警告处分,副校长胡皓全行政记过处分。
考试招生工作关系考生切身利益,关系教育公平公正,必须高度重视、严之又严、慎之又慎。各地各高校要深刻吸取教训,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加强对考试招生工作的领导和监管。要逐条对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全面排查风险隐患,发现问题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各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要进一步强化对本地区研究生招生单位自命题工作的指导,层层压实责任,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各项规章制度严格规范执行,切实维护考试招生公平公正。